浙江細化氣槍量刑標準
2018-12-03 10:03:03 作者 : 歐陽晨雨 來源 : 新京報????????警用裝備網訊:涉氣槍的案件非但宜秉持罪責刑相適應的原則“從寬”處理,還應通過標準細化去統(tǒng)一定罪量刑尺度。
如今,氣槍量刑標準終于有了細化的地方版本。
據(jù)澎湃新聞報道,11月12日,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和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出臺《關于辦理涉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的槍支刑事案件的會議紀要》,進一步細化兩高有關槍支定罪量刑問題的批復,并作出量刑區(qū)分。根據(jù)紀要,涉案氣槍槍口比動能在1.8焦耳/平方厘米以上、不足16焦耳/平方厘米的,不唯槍支數(shù)量論,一般情況下不認定為“情節(jié)嚴重”等。
我國對槍支實行嚴格管制?!稑屩Ч芾矸ā份d明了槍支的性能特征,公安部2010年印發(fā)的《公安機關涉案槍支彈藥性能鑒定工作規(guī)定》明確,對不能發(fā)射制式彈藥的非制式槍支,“槍口比動能大于等于1.8焦耳/平方厘米時,一律認定為槍支”,《刑法》則規(guī)定了非法持有、私藏槍支罪。
但具體到司法實踐中,天津大媽擺射擊攤獲刑案、四川少年網購24支仿真槍被判無期案等,都曾引發(fā)不小的爭議。在這些涉槍案件中,以壓縮氣體為動力,且槍口比動能較低的氣槍,本身并不具有多大的致傷力,如果按軍火處理,唯數(shù)量定罪處罰,往往背離一般公眾認知,違背罪責刑相適應的原則。
今年年初,最高法和最高檢聯(lián)合發(fā)布《關于涉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的槍支、氣槍鉛彈刑事案件定罪量刑問題的批復》,明確對以壓縮氣體為動力且槍口比動能較低的槍支,在決定是否追究刑事責任以及如何裁量刑罰時,不僅“應當考慮涉案槍支的數(shù)量”,還應“綜合評估社會危害性,堅持主客觀相統(tǒng)一,確保罪責刑相適應”等。
這帶來了一波“從寬”處罰潮,但其仍偏抽象,將自由裁量權交由各級司法機關,難免帶來定罪量刑尺度上的巨大差異。
審視此次浙江出臺的紀要,不乏亮點。最值得稱贊的,就是明確了氣槍定罪量刑的具體尺度。在“槍口比動能大于等于1.8焦耳/平方厘米”的現(xiàn)行槍支認定標準之上,明確了“16焦耳/平方厘米”作為“從寬”的分水嶺,并在1.8焦耳/平方厘米到16焦耳/平方厘米之間,劃出“1.8焦耳/平方厘米以上、不足5.4焦耳/平方厘米”“5.4焦耳/平方厘米以上、不足10.8焦耳/平方厘米”“10.8焦耳/平方厘米以上、不足16焦耳/平方厘米”三級懲罰階梯,可以分別給予“免予刑事處罰”“判處緩刑或者免予刑事處罰”“判處緩刑”等差異化寬宥。
這顯然更有利于司法機關規(guī)范操作,放寬入罪門檻,真正體現(xiàn)兩高“批復”的精神。
細化了標準、放寬了入罪門檻,這是好事。而16焦耳/平方厘米也與《公安機關涉案槍支彈藥性能鑒定工作規(guī)定》(公通字〔2001〕68號)確立的“射擊干燥松木板”槍支鑒定標準相銜接。接下來,紀要中5.4焦耳/平方厘米、10.8焦耳/平方厘米兩個標準“設定”有何依據(jù),當?shù)匾膊环量茖W驗證、公之于眾。
地方司法試水細化氣槍量刑標準,乃是輿論和民心所向。從長遠看,還需要加速國家立法,在科研論證的基礎上,盡快出臺槍支認定和量刑具體標準,讓涉槍案件的處理更經得起檢驗。
新聞稿件歡迎直接聯(lián)系:QQ 34004818 微信公眾號:cpsjyzb
我要評論
0 條評論
- 還沒有人評論過,趕快搶沙發(fā)吧!
最新專題
更多-
-
科技助警,干貨滿載:第八屆警用無人機論壇亮點紛呈!
第八屆警用無人機創(chuàng)新 [ 詳情 ]
- 回顧第七屆世界無人機大會 07-10
- 專題:回顧2022世界無人機大會 01-13
加入收藏
加關注
登錄
注冊
微警用
